湖南: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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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就服发[2020]3号
各市州就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优化就业服务推进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停举办现场招聘会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报厅领导同意,现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加强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风险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同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努力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加强摸底排查。要依托省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劳务协作脱贫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农村劳动经纪人作用,摸底排查辖区内在湖北省就业的劳动力信息,逐一电话确认其返乡状态。对已从湖北返乡的劳动力,提醒其做好个人隔离措施,暂时不前往疫情较重的湖北等地就业;对仍在湖北就业的劳动力,协助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对已有相关症状的,提醒督促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要认真统计好当前本地区在湖北省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和在本地区就业的湖北籍农民工数量,相关数据2月1日前上报省就业服务中心。
三、创新服务方式。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病毒感染传播风险,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从即日起要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协调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暂停线下活动,集中开展线上岗位发布、互联网招聘、远程面试、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求职招聘对接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取消现场招聘会信息和线上服务活动指引,引导企业和农民工等有序招聘求职。各地调整后的招聘活动信息、收集的岗位信息和线上招聘活动网址(微信公众号、APP等)以及活动责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要在1月31日前上报省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
四、做好卫生防疫。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服务窗口要严格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做好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就业服务工作正常开展。要关心指导窗口工作人员,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五、关心关爱劳动者。各地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节后新招员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控重点对象,配合协助做好招收员工的体温检测。指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工作,发现身体不适特别是发热的,要立即隔离并送医疗机构诊治。
六、加强就业形势监测。 要紧盯节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持续跟进企业招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开展劳动力流向分析比较,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
刘雅辉:(0731)84900135,13574895655,84900121(传真)
张 军:(0731)84900135,15084938387,84900121(传真)
邮 箱:jiuyeju001@126.com
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6日
编辑:雨花石